人們如果相互信任,善于合作,那么他們可以輕松地適應新的環境,創造出合適的新組織形式。——弗朗西斯·福山《信任》,下面直線管理咨詢的營銷顧問剖析如何在企業組織內如何建立高度的信任感。
一、組織協同的內核在于信任
福山在《信任:社會繁榮的基礎》一書中提到,只有那些擁有高度信任的社會才能構建穩定、規模巨大的商業組織,才能更加有效地應對全球經濟的挑戰。
中國人的信任格局是「差序格局」,信任程度會依交往對象的親疏遠近而改變,如同水面上泛開的漣漪,由自己延伸出去。這種格局根據血緣、姻緣、鄉緣、友緣等不同,而逐漸往外形成一層一層的圈子。
林語堂在分析中國和日本的差異時指出,日本猶如一整塊花崗巖,而傳統中國社會卻像一盤散沙。像散沙一樣的社會,難以形成有效的大型組織。
組織協同的內核在于信任,而信任培養是個長期且緩慢的過程。如何獲得有效的信任?一個有效的發展路徑便是契約設計。
對于企業來說,契約議題實則是一個戰略問題,因為從某種程度上講,企業本身就是各種契約締結的集合體。人類協作的障礙根源于個體、組織之間具有不同的目標與利益,但這一障礙可以通過設計巧妙的契約安排來解決。
例如,給企業經理人提供合適的薪酬契約,能增加其按委托人的利益采取一致行動的可能性,給員工提供合適的勞動關系契約可以提高勞動者的積極性等。契約安排也可以提升各主體的信任感,進而帶來協同效率的提升。
在這個巨變時代,個體價值得以崛起,個體力量得以充分釋放,唯有充分激活組織中的個體才能創造未來,而激活的關鍵之“秘鑰”在于信任。
從這個角度來講,組織需要培養高度信任感,特別是基于認同的信任,只有基于認同的信任才會給個體信心,彼此“合意”且完全按照利益一致行事。
只有在這樣的信任文化基礎上,每一個創造價值的個體,才可能相互協同,且與組織組合在一起,共同創造價值,獲得組織與個體之間的協同成長。
二、華為:將契約融入文化、制度和體系
在一場關于未來發展的5G技術(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爭奪賽中,華為經過20多年的努力,在被譽為5G商用元年的2019年,一騎絕塵。
從全球趨勢看,5G技術不僅關系到顧客智能體驗和通信,還在本質上決定了各國進入移動網絡下一個發展階段的優先次序,技術已經成為大國之間博弈的關鍵砝碼。
5G相比于4G而言,不僅僅是一次技術的飛躍,更是能將人工智能、物聯網等一批技術落地實施,將真正意義上開啟萬物互聯的智能時代。
華為創始人任正非更是將5G比喻為「上甘嶺」,并表示「5G這一戰關系著公司的生死存亡,所以我們一定要在這場‘戰爭’中,不惜代價贏得勝利?!?/span>
華為總裁楊超斌作為5G產品線負責人表示,「華為投入5G技術研究已超過10年之久,在5G方面比同行至少領先12個月到18個月,累計獲得基本專利授權超過2570件,已簽訂了30多個5G商用合同,40000多個5G基站已發往世界各地。華為已是全球最大的5G設備廠商?!巩斎?,技術和資本對華為發展都很重要,但資源終會枯竭,「華為沒有可以依存的自然資源,唯有在人的頭腦中挖掘出大油田、大森林、大煤礦……」
華為為什么可以做到將18萬知識員工聚集在一起,后發制勝占領5G世界高地?就是因為華為是一家把契約融入文化、制度和體系中的公司。
任正非曾公開表示,華為是華為人的華為,華為百分之百被員工持有。在華為的成長歷程中,「以客戶為中心,以奮斗者為根本」的核心價值觀被寫進了《華為基本法》;華為的財富分享與權力分享計劃,都是在明確的契約設計中被有效地執行著。
三、契約關系的3種構成
無論是福山的研究,還是華為的實踐,都讓我們理解到信任和契約對于企業的重要性。企業如何才可以有效地構建契約關系?如何運用契約激發個體價值貢獻于組織發展?
企業和員工之間契約關系有三種構成,我們通常了解的是經濟契約,另外還有心理契約和社會契約,只有把三種契約結合起來,才會真正形成員工與企業的共贏模式。
1. 經濟契約
經濟契約一般是正式合約,是當事各價值主體明確表示認可和同意的法律承諾。各主體通過正式契約來規定相互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確定合作的范圍以及合作成員的責任和角色分工。
2. 心理契約
心理契約不是一種有形契約,在心理契約的系列研究中,研究者發現,員工心理契約的主要內容包括培訓、工作穩定、薪資福利、公正、信任、安全、協商等。
在數字化組織變革的背景下,由于個體價值崛起,個體的獨立性與個性化需求逐漸增強,當組織不能履行自己對于員工或是利益相關者的承諾,則會導致違背心理契約的情況發生。一旦心理契約違背,會傷害員工的情感,進而影響組織的發展。
當組織需要和內外部利益相關者進行更加高效、靈活的合作互動時,對方卻從良性互動的關系中撤出,這時會因為心理契約的違背導致消極的行為,進而影響企業的績效。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心理契約的違背,是對彼此間信任關系的傷害。為了構建具有激勵性的、完整的、穩定的心理契約體系,組織需要明確其與員工之間的關系是否正確且合適,確保兩者之間的溝通順暢。
3. 社會契約
對于企業主體來講,企業需要遵守有利于人類自然發展的最基本的社會準則,需要同時關注企業內部與外部社會契約。前者是經濟層面的社會契約,后者是倫理層面的社會契約。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就是企業層面社會契約履行的一種外在表現。
在企業的契約體系設計中,存在一個具有挑戰性的問題是,由于外部技術的沖擊、環境的變化,組織契約設計關聯的主體不再是有限的主體,而可能會有更多的外部利益相關者,契約的內容和形式也將更多元與動態。
此外,還有一個觀點需要厘清,契約設計的核心不是為了權力、控制,而是為了實現各價值主體之間的共享共生。因為在管理實踐中,大多管理者契約安排的出發點在于控制,這其實反而削弱了個體的能動性及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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